腾冲市中医医院医用离心机等医疗设备谈判公告
腾冲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标段五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KZBTC2022-034-5
项目名称:腾冲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标段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腾冲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标段五,采购需求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一标段:CKZBTC2022-034-5;采购预算(元):219300.00元
1
医用离心机
2
台
腾冲市中医医院
2
全自动细菌内毒素、真菌葡聚糖检测仪
1
台
腾冲市中医医院
3
医用低温箱
1
台
腾冲市中医医院
4
血液冷藏箱
1
台
腾冲市中医医院
5
医用冷藏箱
1
台
腾冲市中医医院
6
微孔板离心机
2
台
腾冲市中医医院
7
睡眠呼吸监测系统
2
套
腾冲市中医医院
8
医用离心机(多功能提取仪)
1
台
腾冲市中医医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则附成立之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谈判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谈判申请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拟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拟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谈判申请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拟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回函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开具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回函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谈判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申请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谈判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方式:网上获取。谈判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谈判申请人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以便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不低于3年,终身维修维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腾冲市中医医院
地址: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南诏小区196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 0875-5183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腾冲市西源街道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
联系方式:艾先生 13987538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电 话: 0875-587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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